百战奇略·第四卷·守战

作者:刘基

  凡战,所谓守者,知己者也。知己未有可胜之理,则我且固守,待敌可破之时,则出兵以攻之,无有不胜。法曰:「知不可胜,则守。」

  汉景帝时,吴、楚七国反,以周亚夫为太尉,东击吴、楚七国。因自请于上曰:「楚兵剽轻,难与争锋,愿以梁委之;绝其食道,乃可制也。」上许之。亚夫至,会兵荥阳。吴方攻梁,梁急,请救于亚夫。亚夫率兵东北走昌邑,坚壁而守。梁王使使请亚夫,亚夫守便宜,不往救。梁上书于景帝,帝诏亚夫救梁。亚夫不奉诏,坚壁不出,而使弓高侯等将轻骑,绝吴、楚兵后食道。吴、楚兵乏粮,饥,欲退,数挑战,终不出。夜,亚夫军中惊乱,自相攻击至于帐下。亚夫坚卧不起,顷之,自定。吴奔壁东南陬,亚夫使备西北。已而,吴兵果奔西北,不得入。吴、楚兵饥,乃引兵退。亚夫出精兵追击,大破之。吴王濞弃其军,与壮士数千人亡走,保于江南丹徒。汉兵因乘胜追击,尽获之,降其郡县。亚夫下令曰:「有得吴王者,赏千金。」月余,越人斩首以告。凡相攻守七月,而吴、楚悉平。

翻译

译文

  大凡战争中所说的防守,是指在了解了己方情况后所采取的作战行动。就是说,当了解到自己没有立即战胜敌人的条件时,我就坚守不与敌人交战,等到敌人出现可以被我战胜的条件时,就不失时机地出兵进攻它,这样作战就没有不胜利的。诚如兵法所说:“了解到自己不能立即战胜敌人时,就要采取防守作战。”西...查看全文...

赏析

解析

  本篇以《守战》为题,旨在阐述采用防御方式作战所应掌握的原则。它认为,防御作战是以“知己”为前提条件的。就是说,当在知道自己力量尚未达到足以马上战胜敌人的时候,要取防御作战方式以消耗和疲惫敌人,待敌出现有被我打败的条件时,再转入进攻,便没有不胜利的。联系前篇《攻战》所阐述的观点,不...查看全文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