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子·德经·第八十一章评析

作者:佚名

  本章一开头提出了三对范畴:信与美;善与辩;知与博,这实际上是真假、美丑、善恶的问题。老子试图说明某些事物的表面现象和其实质往往并不一致。这之中包含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,是评判人类行为的道德标准。按照这三条原则,以“信言”、“善行”、“真知”来要求自己,作到真、善、美在自身的和谐。按照老子的思想,就是重归于“朴”,回到没有受到伪诈、智巧、争斗等世俗的污染之本性。张松如说:“世界上的事物多种多样,社会现象更是十分复杂,如果单单认定‘信言’都是不美的,‘美言’都是不信的;‘知者’都是不博的,‘博者’都是不知的,这就片面了。不能说世界上真、善、美的事物永远不能统一,而只能互相排斥。只知其一,不知其二,那就不免始于辩证法而终于形而上学。”对此,我们倒认为,没有必要从字面上苛求老子,否则就会偏离或曲解老子的原意。其实,在日常生活中,人们也往往这么说:“忠言逆耳”、“良药苦口”。听到这些话后,大概很少有人去钻牛角尖,反问:难道忠言都是逆耳的吗?难道良药都是苦口的吗?所以,老子的这些警句并不存在绝对化的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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