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子·万章章句上·第五节读解

作者:佚名

  正因为舜有孝顺父母的最佳行为方式,才得到尧的推荐和老百姓的认可,而尧的儿子没有孝顺父母的最佳行为方式,所以得不到尧的推荐和上天的认可以及老百姓的认可。因为,所谓上天的认可,是上天所看见的来自于人民所看见的,上天所听见的来自于人民所听见的,因此人民实际上就代表了上天。而人民认可什么呢?是认可只顾自己贪淫享受的人呢?还是认可以天下为公的人?而人民的认可,就来自于这个人的行为方式!有好的行为方式,人民就会认可,有不好的行为方式,人民就不认可。所以,想要得到人民的认可,自己就要谨言慎行,选择最佳行为方式,才能得到人民的承认!这就是孟子就行为方式的后果问题与万章所探讨的。

原文

  万章曰:“尧以天下与舜,有诸?”孟子曰:“否。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。”

  “然则舜有天下也,孰与之?”曰:“天与之。”

  “天与之者,谆谆然命之乎?”曰:“否。天不言,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。”

  曰:“以行与事示之者如之何?”曰:“天子能荐人于天,不能使天与之天下;诸侯能荐人于天子,不能使天子与之诸侯;大夫能荐人于诸侯,不能使诸侯与之大夫。昔者尧荐舜于天而天受之,暴之于民而民受之,故曰:天不言,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。”

  曰:“敢问荐之于天而天受之,暴之于民而民受之,如何?”

  曰:“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,是天受之;使之主事而事治,百姓安之,是民受之也。天与之,人与之,故曰: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。舜相尧二十有八载,非人之所能为也,天也。尧崩,三年之丧毕,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。天下诸侯朝觐者,不之尧之子而之舜;讼狱者,不之尧之子而之舜;讴歌者,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,故曰天也。夫然后之中国,践天子位焉。而居尧之宫,逼尧之子,是篡也,非天与也。太誓曰:‘天视自我民视,天听自我民听’,此之谓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