容斋随笔·卷五·字省文译文

作者:佚名

  今人写字时都简化,把“禮”写成“礼’,把“處”写成‘处”,把舆写成‘与’。大凡章奏及程文书册之类都不敢用简化字,然而,其实都是《 说文解字》 的本字。许慎解释‘礼’字云:“古文”。“处”字云:“止也,将几而止.或周凝。”“与”字云:“赐予也,与舆同。”既然这样,那讼应当以简化的字为正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