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传·桓公·桓公十年

作者:左丘明

  【经】十年春王正月,庚申,曹伯终生卒。夏五月,葬曹桓公。秋,公会卫侯于桃丘,弗遇。冬十有二月丙午,齐侯、卫侯、郑伯来战于郎。

  【传】十年春,曹桓公卒。

  虢仲谮其大夫詹父于王。詹父有辞,以王师伐虢。夏,虢公出奔虞。

  秋,秦人纳芮伯万于芮。

  初,虞叔有玉,虞公求旃。弗献。既而悔之。曰:「周谚有之:『匹夫无罪,怀璧其罪。』吾焉用此,其以贾害也?」乃献。又求其宝剑。叔曰:「是无厌也。无厌,将及我。」遂伐虞公,故虞公出奔共池。

  冬,齐、卫、郑来战于郎,我有辞也。

  初,北戎病齐,诸侯救之。郑公子忽有功焉。齐人饩诸侯,使鲁次之。鲁以周班后郑。郑人怒,请师于齐。齐人以卫师助之。故不称侵伐。先书齐、卫,王爵也。

翻译

译文

  十年春季,曹桓公逝世。虢仲在周桓王那里进谗言诬陷大夫詹父。詹父有理,带领周天子的军队进攻虢国。夏季,虢公逃亡到虞国。秋季,秦国人把芮伯万送回芮国。当初,虞公的兄弟虞叔藏有宝玉,虞公向他索求玉。虞叔没有进献,不久又后悔这件事,说:“周朝的谚语说:‘百姓没有罪,怀藏玉璧就有了罪。’我...查看全文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