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易·小过卦

作者:佚名

  (雷山小过)震上艮下

  《小过》:亨。利贞。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。

  初六,飞鸟以凶。

  六二,过其祖,遇其妣。不及其君,遇其臣。无咎。

  九三,弗过防之,从或戕之,凶。

  九四,无咎。弗过遇之,往厉必戒,勿用永贞。

  六五,密云不雨,自我西郊。公弋取彼在穴。

  上六,弗遇过之,飞鸟离之,凶,是谓灾眚。

翻译

译文及注释

  译文小过卦:亨通,吉利的占问。对小事有利,对大事不利。飞鸟经过,叫声还留在耳际。对大人不利,对小人有利。大吉大利。初六:飞鸟经过,带来凶兆。六二:祖父可以批评,祖母可以称赞。君王也有缺点,臣子 也可以夸奖。没有灾祸。九三:不要过分指责,但要防止错误发展。倘若放任不管,就是害他。凶...查看全文...

赏析

读解

  在讨论批评之前,作者就先确立了一个原则界限:祭祀和战争这样的大事不可随便批评,此外的一切“小事”都可议论,可批评,可表扬。这说明了祭犯和战争的神圣。 重要的是,在可以批评的范围年,我们看到作者持的是一种开明的立场,特意指出批评对地位尊贵者(王公贵族,家长官长)不利,对他们皆可批评...查看全文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