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子·告子章句下·第六节

作者:佚名

  淳于髡曰:“先名实者,为人也;后名实者,自为也。夫子在三卿之中,名实未加于上下而去之,仁者固如此乎?”

  孟子曰:“居下位,不以贤事不肖者,伯夷也;五就汤,五就桀者,伊尹也;不恶污君,不辞小官者,柳下惠也。三子者不同道,其趋一也。一者何也?曰:仁也。君子亦仁而已矣,何必同?”

  曰:“鲁缪公之时,公仪子为政,子柳、子思为臣,鲁之削也滋甚。若是乎贤者之无益于国也!”

  曰:“虞不用百里奚而亡,秦穆公用之而霸。不用贤则亡,削何可得与?”

  曰:“昔者王豹处于淇,而河西善讴;绵驹处于高唐,而齐右善歌;华周、杞梁之妻善哭其夫,而变国俗。有诸内必形诸外。为其事而无其功者,髡未尝睹之也。是故无贤者也,有则髡必识之。”

  曰:“孔子为鲁司寇,不用,从而祭,燔肉不至,不税冕而行。不知者以为为肉也。其知者以为为无礼也。乃孔子则欲以微罪行,不欲为苟去。君子之所为,众人固不识也。”

翻译

译文及注释

  译文  淳于髡说:“首先注重名位实质的,是为了治理人民;尔后注重名位实质的,是为了自己。先生你在三卿位上,名位实质还没有贡献于上下就离去,仁者都是这样的吗?”  孟子说:“居在较低的职位,不以贤能侍奉不成器的人,是伯夷这类人。五次服务于商汤,五次服务于夏桀,是伊尹这类人。不厌恶昏...查看全文...

赏析

读解

  这里牵涉到一个问题,即当不当官,当官干不干事,有没有贡献的问题。按照社会行为规范,既然要当官,不论是为民还是为己,都应该干事,都应该有贡献。然而,孟子认为,虽然都要遵守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,但人生有不同的道路,人们的所作所为也就不同。不能因为有相同的社会行为规范,人们的行为方式就必...查看全文...